鄞州区人才补贴和买房补贴,鄞州区人才补贴和买房补贴一样吗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鄞州区人才补贴和买房补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鄞州区人才补贴和买房补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宁波限购政策?
一外地人:
⑴在宁波市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社保或个人所得税(含零申报)并取得书面证明的,在限购区域内暂定限购1套住房。
⑵在宁波市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并取得书面证明的,在限购区域内暂定限购1套住房。
二本地人:
在宁波市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暂定限购1套住房。
宁波市户籍居民及家庭包括:
⑴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全部或部分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
⑵拥有宁波大市范围内户籍的人员。
⑶宁波市户籍人员因求学,户籍迁出本地的,在求学期间购买限购区域住房,能提供因求学原因将本市户籍迁往外地的证明的,视同本市户籍居民。
⑷驻甬部队现役军人在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团级及以上单位出具的购房家庭全部成员相关户籍证明后,视同本市户籍居民。
宁波从2020年7月7日起执行以下限购政策: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以下简称“市五区”)行政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市五区行政区域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暂停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购房人申请限购区域内购房资格的,家庭住房情况核查范围调整为市五区行政区域。
2014年10月1日起,宁波市五区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及2016年7月13日起市五区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上住宅被征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或被征迁人持协议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的,可不受限购政策限制。
除上述规定外,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户籍认定、人才购房、限售等条件和标准,以及房屋交易登记等业务办理流程,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宁波公租房好申请吗?
好申请,只要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已取得我区非农业常住户口;
2.申请前12个月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宁波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其中申请租赁补贴的人均收入应低于上年度宁波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
3.在市区范围内无房(含无自有房产和租住公房,下同)或所拥有的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的家庭。
新就业无房职工: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从毕业当月计算起未满5年且已取得本区常住户口;
2.已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含自主创业);
3.申请前6个月连续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市区范围内无房,且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直系亲属无住房资助能力。
引进人才: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鄞州区人才补贴和买房补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鄞州区人才补贴和买房补贴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