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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办机构落实工作方案,人才办机构落实工作方案怎么写

克图人才网 2024-05-17 09:07:17 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人才办机构落实工作方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人才办机构落实工作方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就业办是哪个部门?

就业管理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下属部门。

人才办机构落实工作方案,人才办机构落实工作方案怎么写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赋予的职责,研究制定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具体方针、政策和改革方案,编制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起草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地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地方性劳动规范和基本标准;管理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咨询服务机构;行使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职权;监督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机构的工作。

就业办是就业指导办公室,是负责全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行使毕业生就业教育、指导、管理和服务的职能部门。

贯彻落实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制定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办理就业协议书的签约和毕业生派遣事宜,规范毕业生就业行为;

开展职业指导与咨询服务,帮助毕业生充分认识自我、积极了解社会,合理规划自己的校园生活和职业生涯。

我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管理部门,有两个:

1.毕业院校的就业办;

2.各地方人社局及其人才中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初始分配管理部门,是各个毕业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办公室。他们主要负责毕业生毕业就业的初始分配。改革前,各学校的就业办负责毕业生的工作派遣(包分配时期)。改革后,由于毕业生自主择业了(不包分配),学校的就业办就失去了派遣资格,剩下毕业档案签发资格。具体负责毕业生档案签发报到证到毕业生工作地或原籍人社局或人社局人才中心,以及,两年内改派报到证一次的资格。报到证签发后,地方人社局及其人才中心,凭毕业生的报到证,接纳和管理毕业生的档案,并负责就业辅导,及小部分的就业招聘、招考工作。大部分的应聘、应考就业,还是由毕业生自主择业。因此,地方的就业工作管理部门的重点工作,是毕业生的干部档案管理为主,就业辅导、招考为辅。

人社部门机构如何改革?

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人社部门既有划转削弱的职能,又有加强强化的职能,甚至还有改企的职能。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明确要求,将人社部门承担的“公务员管理”职能,划转到同级组织部门管理,在组织部挂“公务员局”牌子,由组织部统一管理领导干部考察任拿、日常考核工作,管理公务员机构申报、审批工作,管理公务员身份的审查、审批工作。将人社部门承担的转业军人安置和管理工作,划转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社局不再承担该项职能。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不再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也要划转到相应的行政机关承担。按此要求,人社部门下属的社保局、就业局,都要求将其承担的行政职能划转到人事局机关,只保留公益服务职能。具体是将社保局承担的社会保险资格认定、社保费用发放和收缴监督管理等行政职责划入人社局;将就业局承担的管理就业失业登记,《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办理、补发、年审,管理就业中介服务组织、资质审查等行政职责划入人社局。社保局和就业局分别改革为社保服务中心、就业服务中心,或者综合人事部门其他事业单位职能,统一改革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承担公益服务和行政辅助、行政支持职能。

人社部门下设的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仲裁院,都将作为行政执法机构,以县区为主,整合成立行政执法综合服务中心, 为事业单位,统一执法。这两个单位,劳动监察大队参公,劳动仲裁院未参公,参公的保留参公身份和待遇,和其他事业人员共同承担工作责任,等待人事进一步深化改革,确定是否继续保留“行政执法公务员”身份。劳动仲裁院的改革,目前最新的只有山东今年3月份试行的改革方案,到底是否是行政执法部门,依然存疑。省市县改革方案正在实施,具体工作还会有进一步安排部署,相信不久就有定论。

人社部门下属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人才市场、劳动就业培训服务中心等公益二类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在改革中,实行管办分离、事企分开,剥离行政职能和公益服务职能,划转到人社局机关和相应的事业单位承担;剥离经营和中介服务职能,推向市场,自主经营。正式职工随职能划转到其他事业单位任职,自收自支、合同类人员随企改制,自主择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人才办机构落实工作方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人才办机构落实工作方案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