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才公示 >领军人才申请工作房公示,领军人才 公示

领军人才申请工作房公示,领军人才 公示

克图人才网 2024-04-03 05:01:29 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领军人才申请工作房公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领军人才申请工作房公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人才房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领军人才申请工作房公示,领军人才 公示

(1)申请人为经市人力资源部门认定的领军人才;

(2)申请人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患政策、未拥有商品住房、未领取过领军人才租房补贴;

(3)申请人在本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

(4)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须具有本市户籍。

答:申请人才住房要具备条件,各地不尽相同,人才申请住房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市无房,或在本市有住房但距离工作单位超过一定距离;

2.本市、本区或园区需要的人才;

3.在本区认定的单位就业或签约达到一定年限,各区认定的行业或单位应符合城市战略定位。

潍坊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与就业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市区初次自主创业的,须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 就业或创业后在市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以全职身份通过我市新申报入选国家级人才工程、泰山系列人才工程人才和鸢都产业领军人才;

● 申请人家庭在潍坊市区范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且至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潍坊市区无住房交易记录;

● 用人单位注册地须在市区(中央、省属驻潍及市属机关事业单位除外);

● 未享受过我市公租房、经适房等住房保障政策。已租赁公租房的,应在购房补贴发放前退出公租房保障;

申请条件

  1.2020年6月8日以后新来潍坊市属及中央、省属驻潍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科研院所就业;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潍坊市区范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且至申请之日前 3 年内在潍坊市区无住房交易记录;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政策;正在享受公租房或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租赁补贴保障的,应在人才住房分配之日同时退出公租房或租赁补贴保障。

   A、B、C类人才按照《潍坊市高层次人才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潍组通字〔2019〕2号)规定执行。

  D类人才和博士住房配租面积标准一般不超过80平方米,硕士一般不超过70平方米、本科一般不超过60平方米。具体可根据各人才住房项目户型面积情况进行调整,并可按照个人意愿,合理安排合租。

   D类人才和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租住市级人才住房,每个租期2年,最多不超过3个租期。第1、2、3个租期租金标准分别按照同区域相近品质房屋市场租金价格的30%、50%、70%确定。同区域相近品质房屋市场租金价格由市发改委负责调查。

九江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按照“政府主导、只租不售、周转使用”的原则,人才公寓主要用于各类人才在九江市中心城区(含庐山区、浔阳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创新创业期间的政策性租赁周转用房。

  二、申请条件

  除申请人及配偶在市中心城区无住房(包括私房、公房、工作单位安排的暂时住房等)外,申请人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区所辖各类企事业单位及高校引进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的主要骨干,其中主要骨干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

  (二)来浔自主创业的留学归国高层次人才;

  (三)引进到市、区所属企事业单位科研中心、科技孵化器及我市院士工作站、博士工作站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四)在生物医药、环保节能、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发展领域从事产品研发工作一时难以解决住房的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

  (五)已在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工作的各类人才,需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

  三、人才公寓基本情况和租金标准

  人才公寓位于八里湖新区怡景苑4号楼,分35平米、50平米、60平米三种户型。参照怡景苑公租房收费标准,人才公寓租金为10元/平方米/月。该项目为现房,审批通过后即可办理入住手续。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领军人才申请工作房公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领军人才申请工作房公示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